我 好 喜 歡(【行草專欄】)
荊浩的〈筆法記〉陳述,教導荊浩「六要」的老者提出了一種劃時代的看法,他要荊浩把名賢將繪畫當作「代去雜欲」的手段或工具的這種態度,改為「終始所學」而將全幅性命投入繪畫創作的轉換,若從現代人的觀點重新思考這項看法,那麼,我們將可提煉出一種跨越時代的「生活之理」。
要之,一般人依工具理性所主導的思維,建立的「生活之理」是以「理性作為控導」的想法為基礎的種種主張。事實上,最新的研究顯示,人會採取行動完全是由感性所主控的,要之,美國著名作家Robert Wright在《佛法為什麼是真的》(Why Buddhism is True: The Science and Philosophy of Meditation and
Enlightenment, 2017/08)中,用大腦科學的最新研究成果來闡釋佛教的甚深教義,其中即指出人之所以會採取行動,並不是受理性所控導,反而是由感性——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謂的“fu”——所控制,而當兩種以上的感性彼此爭奪行為的主控權時,它們才會使用「理性」作為手段來戰勝其他的感性,而最後勝出者將主控我們的行為。果爾如是,正視感性是時候了。
然而,感性為什麼能夠觸動人們採取行動?依Wright的闡述,主要原因就在於感性曾經帶來的行動上的「滿足感」。若是,〈筆法記〉其實講述了一種超越其時代的生活之理,亦即,基本上,只要能夠滿足我們的事,吾人就要努去把他活出來,這樣我們的生活才會圓滿。
(Wright, Robert, 2017/08, Why
Buddhism is True: The Science and Philosophy of Meditation and Enlightenment,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攝影:【我好喜歡】劉可德∕撰文:出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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