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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4日 星期五

〈Rohrer的體驗論入門論述〉(《行草》)


Rohrer的體驗論入門論述

Rohrer, Tim C., 2005, “Embodiment and Experientialism,” Chapter 2 in The Handbook of Cognitive Linguistics, edited by Dirk Geeraerts and Herbert Cuycke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forth coming 2005.

美國Oregon大學認知科學哲學博士Tim C. Rohrer透過詳細探究「體現假說」(embodiment hypothesis),進一步闡釋了其指導教授Mark L. Johnson (1949-)「體驗論」(experientialism),為我們提供很好的「體驗論」入門知識。
Rohrer的問題意識在於「人際間的有意義的表述是如何形成的?」這項議題,而當他在進行相關探究與解題時,發現人們是依據原型(prototypes)找到大多數有意義的範疇,而不是依靠必要與充分條件這也就牽涉了Johnson所提示的典範轉移問題——意義的根基並非如傳統人士所認定的源自於知性的概念思辨,反而是源自於特定的體驗。於是,Rohrer嘗試透過闡明「體現假說」及「體現」的內涵,以釐清Johnson的「體驗論」。
要之,就最寬泛的界定而言,體現假說即主張人的身體、認知及社會的體現構成了我們概念與語言系統的基礎。美國加州大學認知語言學教授George Lakoff (1941-)認為體現假說的核心即體驗論,他又把它稱為體驗實在論(experiential realism)。體驗實在論如同Lakoff定義的,是為了與形同符號操作的有意義之思想和推理的傳統哲學觀形成對照,傳統哲學的符號對應於某個客觀實在,它獨立於有機體之體現的特定類別反之體驗論者則提出了十分不同的看法
目前體現假說的評論已然發展為兩種看法它們可以很好地被描述為「體現即寛泛的體驗」(embodiment as broadly experiential),以及「體現即以身體為基底(embodiment as bodily substrate)」。總之就如Johnson在《心靈的身體》(The Body in the Mind, 1987)的前言所展示的六種提供給體現假說之證據的輻湊之身體(converging bodies),形成了特定的意義的方向約束理論。如是我們可以用下述嵌結關係來表示有意義之表述的形成」:
體驗 ──────────┬────────── 形成有意義的表述
        (身體的)體現——意義的方向約束 中介
這樣一來我們可以重新思考所謂的「體驗論」了。或許,也突然可以明白《孟子》何以能夠強調「四體不言而喻」(〈盡心章句上〉)的衷因。

(攝影:【道者形充】Meiying撰文:出雲)

2 則留言:

  1.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60:
    關於這種「體現」說,我個人有很深的感觸。要之,一直以來,我都認為真正的哲學永遠代表的只是一種現場演出(performing live),除此之外,都是「哲學知識」或「哲學史料」。此無他,因為「哲學」回到其根源,指的正是一種生活,亦即,種種人的「體現」(embodiment)——生命的真顯,而它當下就能召喚其他生命給出相干的呼應,這些,我們早就在《論語》的師生對談中看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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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2/28/2018

    《生生之德》中方東美先生曾論述道:「中國哲學看待人與自然間的關係屬於旁通統貫式的整體思維」,因此沒有西方看待人與自然二元對立思維的鴻溝。也只有道德原則深入人安身立命的文化底蘊時,才能論述道德主體能動性的積極與否,在生活日用中體現性命之源,做出相應的道德行動,道德判斷的剎那即是道德行動的動力所在,......不曉得是否能如此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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