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中的「一」(【行草專欄】)
《老子.第10章》云:「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這句話中的「一」何謂?
首先,這個「一」不能當「氣」解,因為下文「專氣致柔,能嬰兒乎」,「氣」已見諸文面,故「一」與「氣」各當有其語用照應。容或,整句話從文脈推想,好像隱含了「少了什麼,以致無法達到∕體現特定之『整全』」的意思。
其次,比對《老子.第14章》「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的「一」來看,原來指的是「混而為一」。要之,這段話談論的是「道」,「混而為一」似乎講的就是「混沌的道」,亦即,「渾沌」(「原初情境」)之謂。
若是,「道」總是混沌不可致詰,那麼,人們如何得以把握道呢?《老子》這才一轉而討論所謂的「體道者」——「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第15章〉),強調把握古人體現的道,從而用以駕御當今相應之事物:能夠明白古人如何開始體證和運用這個道(的理由——這是一種「推原」的考量模式),那麼這就是所謂的「體現道的法度」(「道紀」)。這樣的理解可以證諸《老子》下一章繼續講論的「古之善為士者」、「保此道者」(〈第15章〉),說的都是體現了這種修道法度的人。此可謂「渾沌」自身不可知,轉由體道者的修道法度探求之,因此固非「道」自身的把握,而是「道紀」。
其三,再比對《老子.第25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原來,前述「混而為一」通同「有物混成」,而且,像人們常用「字」來彰顯人格特質一樣,「把有物混成『字』之曰道」,以彰顯其法則性,又像人們擁有的「譜名」一樣——是依據家族固有的族譜成員(全宗)之排序而命名的——而「勉強『名』之為大」。是此,這個「混而為一」、「有物混成」指的就是「道」;也因此,「抱一」也就是「抱道」,「抱一以為天下式」(〈第22章〉)的「一」同此。
然而,若如是解,則《老子.第42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中的「道生一」,就會被解成「道生道」,而引發歧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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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月娟〔生命的躍動〕∕撰文:出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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