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草【專欄】:《老子道德經》的飲食之道
解讀《老子道德經》(以下簡稱《老子》),文面上總是看到「無為」,然而,聖人為了「抱一以為天下式」(第22章),則又不得不「去彼取此」,實則「有為」。
「去彼取此」首見於《老子》第12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
講白即聖人只崇尚人實際上吃得下的東西——回歸自身,做自己的主人,故云「常足」;不去希冀眼睛能把握到的東西——目之所及,欲望生起,無窮無盡不免發狂,是謂「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第3章〉)。這正好是說,要抱一以為天下式,聖人必須去彼取此,「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第28章),正好例示了這種「去彼取此」的實況。
真巧妙,能夠從飲食契悟做人的道理——「五味令人口爽」,五味俱陳,當然口爽,此固是需要「從簡」,需要「去彼取此」——聖人並以此來引導百姓做他自己(自主),不要欲望挑動以致於失心瘋。這個與飲食相關的「做人的道理」,《老子》說之甚詳:(1)「味無味」(第63章)——「無味」為「味」之品味,以「無味」才能顯眾味,在道,這正是「道之行範」;在人,此即曲全之道(第22章);(2)甘其食(第80章)——《老子》隱喻之國「小國寡民」,講的正是無上精義,亦即,自足之道。要之,為什麼「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正是因為其民自主、自足,皆能於食皆甘、於服皆美、於居皆安、於俗皆樂,而完全無需外求,道固有以養〔「(大道)衣養萬物而不為主」(第34章)〕,故「貴食母」(第20章)足矣。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35:
回覆刪除「五味令人口爽」的「五味」:甘、鹹、酸、辛、苦。
「五味令人口爽」的「口爽」是指讓味覺受到敗壞或損傷。「爽」有「錯失」、「亡失」的意思,故「口爽」即「錯失味覺」。
若是,「五味令人口爽」這句話還是不好解。
要之,第一種解法是,依次分別嘗五味,則諸味分明,不當會有「口爽」之虞;是以,除非一直給予同一「味(覺)」刺激,那麼,久了可能就會「口爽」;再者,一次同時五味俱陳,則過度刺激,而眾味不辨,這也會形成「口爽」的結果。
第二種解法是,嗜好俗世的「五味」,只會令人口味錯亂,反而無法領略自然之原味。這樣就突顯其中的反差,而得以接通「為腹不為目」(聖人要百姓吃得飽,而不是挑動他們的官能欲望)的撿別。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36:
回覆刪除《老子》很意外地運用人面對飲食的態度來區判有道者與一般民眾(群眾)。
「其在道也,曰:『餘食贅行』。」(〈第24章〉)
此為有道者以為吃飽了就不該再吃(符合道的觀點),「餘食」即「吃撑了」的那多吃的部分。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第24章〉)
但有道者的前述看法並不被一般民眾∕群眾所接受——「有道者不處」即謂有道者多半被排擠。「物或惡之」與「免遭物議」,其「物」之用法相同,泛指群眾之謂。
「聖人去甚、去奢、去泰。」(〈第29章〉)若是,則不可能推崇大餐矣。
「治大國,若烹小鮮。」(〈第60章〉)此雖是在談治道,然以清蒸原味,整全不撓為要,或即烹飪術,以為活人之道。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37:
回覆刪除《老子》云:「天下皆謂我道大,似不肖。……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天將救之,以慈衛之。」(〈第67章〉)
首先,這裡提及了「慈愛」,不少論者即循此聯想到老君與素食的關係(要之,的確在古代老百姓70歲前難得食肉,《孟子.梁惠王上》即曾以「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作為實現王道政治理想的起點,是以庶民形同以蔬食為基調),而且,多數人以「護生」作為中介來嵌結慈愛(或特別解為「慈悲」)與食素,然而,「慈愛」本身其實與「護生」並無必然關連,是以,這種中介嵌結關係並不妥切,固難推演出食素的看法。
其次,更深的體會是,《老子》之道,畢竟也還是秉持「道不遠人,遠人非道」的原則,更出之以人的生活體驗所證會者,而以實現人的自主和自足為最後標的。況且,《老子》又云:「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第5章〉)若是,則不會有「護生」的推崇,反尚自然。
總此,可以尋解《老子》提示的「慈」,是謂「天將救之,以慈衛之」,固可理會為——若要講老天給人一條生路,那麼,意思也只是說人依靠自己的慈愛心發揮了護衛的功用(此乃功同造化),是以自救矣(此或可謂天助自助)。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38:
回覆刪除若再透過條件證明來檢視《老子.第12章》,其內容如下:
(1)五味令人口爽 →(聖人為腹不為目 → 去彼取此)
(2)聖人為腹不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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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味令人口爽 → 去彼取此
在這個論證中,「去彼取此」其實指的是聖人之道,而且,若論證的結論不可為假,那麼,「五味令人口爽」和「去彼取此」(聖人之道)就互為充要條件。這是怎麼回事?此中當隱含了「過度」的意味——過度重視五味、過度追求五味,那麼,必定會背離天道自然,於是,聖人之道才作出「去彼取此」的揀擇。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39:
回覆刪除《老子.第二章》云:「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意思是說,如果一般老百姓樹立了「美」的絕對判準,那麼,不符合此判準的「惡」就衍生了,「善」亦同此。果是,聖人會怎麼做呢?《老子.第49章》云:「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聖人在心知上不會像常人那樣刻意去樹立絕對標準,只是體恤百姓而已,而世人所謂的「善」與「不善」,正是執持特定標準所衍生的分別(原本屬於「餘食贅行」),是以,不論是善者或不善者,皆得待之以善,這樣就是「符合、展現了『道之作用』的善」——「德善」(譬若,「生之」、「畜之」之「玄德」〔〈第10章〉〕的作用)。
是此,標榜「好吃」,那麼,一定會衍生「不好吃」,會這樣分判,是人對一己口味的縱容,若依《老子》之意,世人「好不好吃」的分判,並非真有其事,然皆可善待之,而一如「天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