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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6日 星期四

《行草:飲食的美德》


行草【專欄】:飲食的美德
Baggini, Julian, 2014, The Virtues of the Table: How to Eat and Think, London: Granta Books.
《飲食的美德》一開始就貼了法國名廚Auguste Escoffîer的一句話
懂得如何吃,就是懂得如何生活。
Baggini顯然看到了「吃」在人的生活中具的有優位性,但「吃」不足以作為「懂得如何生活」的充分條件,是以他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不懂得如何吃,就不可能懂得如何讓生活更充實(亦即,「懂得如何讓生活更充實,就可能懂得如何吃」)」;這樣一來,「懂得生活」就具有優位性,換言之,充實的生活將決定吃的方式和內容。然而,《飲食的美德》講的還是「懂得如何吃」這項「必要條件」——這就透露了作者固屬意於某種「複雜的生活」,而不是推崇特定的簡樸生活〔此為「脈絡意含的揭露」〕。總此,我們必須在閱讀此書時,看看作者提供了哪些看法給我們,或者提供什麼相關解答?
《飲食的美德》指出,以往,烹飪=瑣碎家務;現在,烹飪=發揮創意的賞心樂事。但這種轉變有時也有「過度」之嫌,譬如,「吃什麼」(食材)變成了重要考量,而「怎麼吃」(因特定關懷而採取特定方式的吃)卻變得微不足道。總之Baggini似乎標舉了一種「優位價值」——找到一種「不違背完整自我的生活方式包括身心靈三個層面是此,《飲食的美德》揭示的先在問題是,「完整自我」何謂?我們為什麼要重視「完整自我」?這跟飲食又有什麼關聯?這正是這本書一系列極具創意的表陳。
最後,《飲食的美德》告訴我們:
本書可以說是為了回應「人是為了活著而吃,或是為了吃而活著?」這個古老問題所隱含的謬誤而寫的。食物既不是生活的工具,也不是最終目的。……過好生活,意味著能夠正確地給食物一個定位。假如你可以做到這一點,你就知道如何吃,你也知道如何生活。
引文意味著,「生活」或太籠統,內容不明確,也常會抽象取代具體,推崇它或許會違犯誤置具體性的謬誤;相對而言,「飲食」反而比較具體,但「吃」可能又太窄了,涵概性不夠寬廣,或有不足以作為優位價值」之虞。那麼如何「給食物一個〔恰如其分的〕定位」呢?這真是一個十分有趣的問題

攝影淑文——〈某一日孤獨的早餐〉
撰文:出雲

8 則留言:

  1. 修點菜10/08/2016

    我們為什麼要重視「完整自我」?這似乎與老子致虛守靜的歸根複命理念相關。其與飲食的關聯,我認為這是一種"靜極生動"的天真。如同嬰兒餓了很自然就知道要吃,不會做任何束縛。
    差別在於嬰兒可能並不適用所謂「完整自我」?成人會因為理性而抵禦自我(例如為工作忍耐飢餓),但到重視完整自我這塊,吃似乎已經在本能與理性與美之間產生了協調,而成了飲食。但問題在"為什麼重視完整自我"這塊,我並無法說清楚,或許真是一種人類追求"優位價值"的天性。有些人嚮往美,有些人認知優位可由金錢帶來,有些人是為更好的生存。但這裡始終無法解釋什麼是"完整自我"的飲食狀態。或許所謂完整自我跟飲食,只是人對優位價值的追求所產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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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飲食的美德》中「完整的自我」這個概念,主要是要強調人是身、心、靈三者所構成的統一體,身體有所限、心思有所期,而靈魂或能自主。若是,一如作者所強調的「為了更能控制自己,你往往必須接受很多事你都無法控制〔的事實〕。由此可知,自由意志的重點不是第一次做對或做錯,而是自我修正的能力」。不過,我認為這裡必須面對到底是要「作自己的主人」,或者是要「活得有尊嚴」的推想及抉擇。
      談到《老子道德經》,那麼,立即性的聯想是「虛心實腹」、「弱志強骨」;「生之,畜之」;「五味令人口爽」;「聖人為腹不為目」;「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母」;「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道生之,德畜之」;「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夫唯不厭,是以不厭」;「甘其食,美其服」;「治大國若烹小鮮」。這些可以綜合之而求創意了。
      至於汝談到的「美」,我認為作者真正想講的,就如Thomas Aquinas所提示的真–善–美(另及「聖」)的次第一樣,要契及「美味」或「飲食之美」,那麼要先能率真、圓善,最後美才會突現,若是,飲食之道深矣,作者最後以美德目之,這不是一般人能∕會給予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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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5:
    某位吃遍世界各地美食的食客有謂:

    時常跟很多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在世界各地一起吃世界各地的食物之後,我慢慢發現一個道理。好不好吃,需要同時符合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是「知道這個東西能吃」,另一個條件則是「相信這個東西好吃」,當兩個條件沒有同時成立時,就沒有美食。

    這位食客談的是構成美食的「必要條件」,因為,「沒有它們就沒有美食」成立,卻並不表示「有了它們就有美食」(肯定條件句後項的謬誤)。是以,更有趣的問題是,有什麼,就一定有美食?亦即,構成美食的充分條件為何?顯然這位吃遍世界各地美食的食客也講不出所以然,他提供了他認為構成美食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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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6:
    要再補充說明的是,單看我引述的食客之「美味條件」,總覺得怪怪的,不是很適宜的感覺,但是,這是我的引述不周洽所致。
    要之,食客真正要講的是人們接受「異文化中的美食」的必要條件,譬如,我們是否要把泰式小吃油炸蚱蜢當作美食,那可能就要考量食客提及的兩個必要條件了。
    這件事意味或隱含著什麼道理呢?
    「好吃!」其實是一種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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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覺得構成美食的必要條件不一定是食物本身;而是人對食物的情感記憶。我會覺得食物好吃,那是因為有著美好的情感經驗在裡面。那怕它只是一個饅頭或是一碗醬油拌飯,訴說著一段艱辛的日子卻充滿溫馨的歲月,足以讓人至今回味無窮的記憶。所以,構成美食的必要條件,或許還要有豐富的情感與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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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思考1:美食是否一定是獨特的,如果是,那麼就需要考量是什麼構成了它的獨特性,譬如,使用非常特殊的食材來形成相關的獨特性。
      思考2:美食並不具備獨特性,它只需要採用一般食材,是以,它與尋常食物沒什麼兩樣,但是,它就是會讓某些人感到可口、好吃。
      畢竟,這是一種兩極化、南轅北轍的看法。
      我則認為,美食當是具有一定口味的食物,它正好能符合∕啟動人們心中先在的、所期待的fu,於是人們在食用它時稱其為美味的食物。是此,食物本身必須有其特定質地(符應人情),而人也需要先有特定之感受(有主於中),如此,在吃這種食物時才會兩相呼應而突現「好吃」的讚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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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7:
    或許有人會認為「饑餓畢竟會把食物變成美味」,而在閱讀Muriel Barbery《終極美味》(Une Gourmandise)時,就以為小說中的主人翁法國美食評論大師最後告訴大家的正是這件事。其實不然,《終極美味》要說的是——在人們極力追求「終極美味」時,總是背離「饑餓」等等自然的、本能的需求,而導致經常不能率真,或甚至失其天真。
    要之,「美味」不只是一種味覺,它是美食、人的味道嗜欲、啟動嗜欲的機制(譬如,饑餓感等等,以及許多不為人知的身理需求)、生活品味所總成的一種突現(emergence)――在層次上它是一種「高階」特質,而且,它也不可能再化約成一道菜餚、美食、美饌,或其他有以突現它的低階要素。假如我們忽略了這個「美味突現」的次第,那麼,有可能就會變成「被美食禁錮的人」,或者是給出一些「化約」成見——譬如,「饑餓會把食物變成終極美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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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沒錯 美食會吸引舌頭口欲 那是一般的見識 若說饑餓會導至食物好吃 那是生理的機制 反思一下 當眼前不管是否廚師專精打造的的美食 或一般百性人家的粗食淡飯 都能如常吞下時 我認為這就是美食 美食哪有充分條件 但有必要條件 物能吃 口能吃 口能吃為優位 若此 則身心靈具在其中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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