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雲公告

歡迎加入親近自然的感受分享及哲學議題的討論。(2014/12/03
凡出雲曾貼出過的文章,皆可於首頁導覽列的各區塊中重新點選瀏覽。
出雲將陸續貼出哲學性文章,可以透過網路超連結查看原文,且只要在連線後點選「下載」(工具列),就能夠在下載檔中直接拷貝原文運用。引用時,煩請註明出處即可。(出雲寫於2014/12/16)

2015年7月6日 星期一

《行草:選擇就是錯過》


行草【專欄】:選擇就是錯過

假如過往已然錯失了深情之愛,那麼,可以與現在的伴侶重新來過,或者再找一個伴侶,教導他與汝生死相許,從而做他自己。(這一點,有創造力的人一定可以辦到。)
這樣也算置之死地而後生了,如果今後彼此果真願意允諾生死相許地活下去,那麼,「馬桶蓋掀不掀」等等問題,當會隨風而逝。

假如出雲想介紹一位男孩給汝,除了個性方面等等的諸多沙盤推演相當虛擬之外,真正的重點在於,出雲正是想把一位最有可能與汝生死相許的人引介給汝,假如汝願意愛他,那麼,當可以營造一個完美深情的世界。
現在,如果汝有所選擇,那麼,極可能就錯過。(不過誰又能定奪呢?出雲畢竟不是上帝。)

最後,在情愛色慾的世界裡,通常我們都會有「己出」(至少出雲不會想跟Sartre一樣),而這一次,吾人一無選擇權,我們只能照顧他長大。
轉眼,我們的「己出」也要面對情愛色慾了,請問我們能教導他什麼?我們有能力教導嗎?我們能夠提供什麼由吾人證實的信念?或者,告訴他能夠做自己就好,個體不容取代或侵犯?還是告訴他,到頭來什麼意義也沒有,乾脆出家。

這一切問題最終可以歸為面對人生,到底是要選擇「自由選擇權」?還是選擇「不要錯過」?
人明白個中的意義與區別嗎

(攝影:Russell撰文:出雲)

33 則留言:

  1. 稍作釐清一下,這裡說的是不同人的三種狀況。
    免得讀起來怪怪的。

    回覆刪除
  2. 讀起來果然非常奇怪,讓人誤以為出雲熱衷於當個喬太守。

    馬桶蓋掀不掀只是兩性之間生活互諒的例示之一,並非問題全貌,但是也不容低估。請參考他人討論,可知我並非渲染問題,我提出這點只想突顯深情互動要靠許多生活小細節堆積:
    https://www.facebook.com/hdbih/posts/571038136253629

    回覆刪除
    回覆
    1. 是啊,被汝發現了。因為基於出雲的了解,好像看到了絕配,是以,忍不住就牽拖了——出雲這一生也只有這麼一次。

      刪除
    2. 千萬別說一生就這麼一次了,搞不好出雲會越當越上手。XD
      但是,如果是汝曾經提過的,我並不是那麼看好。哈!(基於路人的角色表達一下意見)

      刪除
    3. 「自由選擇」?還是選擇「不要錯過」?說穿了,兩者都是自由選擇,選擇的理由皆基於價值(取得或避免,其價值標的是幸福)的判斷。但有偏向主觀性或偏向客觀性,但最後的結果是,主觀性的選擇大於客觀性,還是相反,套句格主的話,我不是上帝。但中間必有一定條件來決定(不必在此贅述)。

      但是否這樣的選擇是最好的呢,若是,則效益論就要豎起白旗,卻偏偏兩者爭議不休,各別苗頭,這是為什麼?顯然兩者都不是最好的,其中必有選擇的標準,我以共善來嵌結(共善要學習)。

      善就是好習慣、好行為。雖說良知、良能天賦予,但一般人都要經過學習才能懂;經實踐才能悟(通稱教育)。雖然有人不按理牌出牌,仍能出類拔粹,但必竟不多,還是依次第學習比較實在。

      就以我為例(犧牲色相,莫認為肉麻)結婚前與新婚期,愛的如癡如狂、生死相許(看山是山)。過後,卻是地動山搖(看山不是山),最後被趕出家門90天,窩居在無人居住的地方(與虫蠅共舞),到與太太復合(看山是山),在這三階段的變化與轉化中,我選擇忍(學習來)。

      復合是有理由的,否則房子是我出錢、一手經營打造的(我非大男人),在怎麼錯(何況真的誤會),也輪不到我離開(那時沒有家暴法 我沒有打人,咿似乎又推責了)。事實,太太事後對我道歉,請求原諒(這不是賣乖)。理由是,我生病及療養約一年期間,她沒有離開我。
      由於這點,我學到感恩(感恩也是善,需要學習),更讓我反思追問,生命的意義是甚麼?

      生命如果不是從一點點小小的歡喜讚歎開始,大概最後總要墮入什麼都看不順眼的無明痛苦之中吧。什麼都不對,什麼都罵,結果世界並沒有好轉的機會,自己也沒有好轉的機會,只是一起向毀滅的深淵沉淪吧。
      是以,自由選擇、選擇就是錯過或選擇「不要錯過」三者都會錯過。錯過有遺憾、後悔之意。人最大的懲罰是後悔。若此,人離不開選擇,再怎麼選擇都是錯過,人生不是很無奈嗎!可否換一個角度來思考,選擇受害最小的,但也不可能,因為我們不是上帝。

      我的看法是,既然選擇沒有辦法讓人滿意,何不看自己現在所擁有的(如我們還可以在此說三道四),也許當下就是最好!是以,福在人群中造,慧在人群中修。教育志業培育人才,堅持具足「人文」的教育,是人品的精髓、人的靈魂,「校髓深植,永續傳承」。面對「己出」的孩子就以此教導他們吧,不管「自由選擇」?或選擇「是錯過」,還是選擇「不要錯過」?

      刪除
    4. 蔡師兄,這次的分享實在感人,令人動容。

      刪除
    5. 林樟的體驗沒話說,知足常樂,需要甚深修養。
      有些表述或許還可以再修飾,「善」不能就是「好習慣」,兩者需要有效的中介嵌結。
      「選擇」本身絕不會是「錯過」,「選擇就是錯過」是一種後設的說法,意指「選擇A」,在同一時間,就會錯過B,那麼,選擇者必須明白這種情況,必須有能力衡量這種情況,必須能夠恰如其分地主導其選擇(而不是常常在賭博,像出雲)。

      刪除
    6. 賭博也是選擇啊,選擇義無反顧,又錯過保留餘裕的身或心的空間。

      刪除
  3. 從生活細節來支撑深情(等同於情愛色慾),這是務實的態度。可能嗎?所面對的時間挑戰是——需要花去多少歲月?
    從生死相許來化解一切生活細節糾纏,這是理想的態度。有可行性嗎?所面對的時間挑戰是——能夠堅持多久?

    我們對「生死相許」的期許,正在於要透過愛與被愛來建立雙方的自主性,然而,以上兩種看法,揭露了一些深層問題,例如,愛,有特定方式、有實質內容、必須採取行動,是以,當愛給出時,是對方要的嗎?或者,對方要的,我們能夠給出嗎?
    若是這樣考量,那麼,生死相許一定要鎖定在情愛色慾上,換一個方式說,「深情」的外延很窄——完全不適合指涉到生活細節,而且,「深情」的內涵也就相對地寬泛,足以涵蓋生活之一切。如果這種推想無誤,那麼,出雲的想法是適切的,也就是說,只能採取這種進路——相信只要人能夠深情、生死相許,就能化解一切糾結。
    若是,這樣的深情就很不容易了,因為困難實在於,永遠都必須要有特定對象讓人願意對之深情,而且,對方也必須能夠深情回應。所以嘛,「在黑暗中才需要光明」——意味這個「光明」也指涉的就是我們得以深情以對的對象;「情深而文明」——則意味果真能夠找到那個「光明」(深情的對象),且自己也得以成為對方的「光明」,那麼,人畢竟就能自作主宰地活下去。

    若是,所有的癥結就在於人的「光明」在哪裡——人的深情對象在哪裡?
    若是,人如何面對這種狀況?人要怎麼選擇面對的方式?

    回覆刪除
    回覆
    1. 光明」(深情的對象),且自己也得以成為對方的「光明」,若答案是肯定的,這畢竟不多,因為中間存有太多的變化因素,這非自己所能掌控,既然外延、內涵都非自己所能左右,那麼,先掌控比較能掌控的自己(也許自己也無法掌控)吧!

      若此,則先考慮,自己願意去找光明(對象),同時給人光明(愛或讓人心生歡喜的事…)?所持的理由是工具還是目的。若選擇工具,情不可能深,也不可能長;若選擇目的,則給愛與被愛兩者有可能生死相許,至少給愛的人有可能情深(這又落如入另一層次的愛)。

      結論,深情(等同於情愛色慾),兩者有可能生死相許,但畢竟不多、難、又短暫,癥結在於自己無法掌控雙方(包括自己),但相對的,自己仍是比較能掌控的。
      果若此,則將情愛色慾的愛,正向給(如太太);光明(愛或讓人心生歡喜的事…)的愛全面給。或許,自己也得以成為對方的「光明」,至於是否能生死相許,就不是那麼重要。那麼,人畢竟就能自作主宰地活下去。

      刪除
    2. 有些思維邏輯必須講究專業化一點,「外延、內涵都非自己所能左右」,不知道汝在說什麼?

      另外,出雲就講白一點,我強調的是「深情、生死相許」與「人的自作主宰」互為充要條件。不妨從這裡思考。

      刪除
    3. 傳說,水神之女「乖乖」,因愛人「雄雄」被父親興風作浪淹死,悲傷之餘將自己與眼淚化成湖水,並將愛人浮出的屍體變成山。從此,山與湖,永遠彼此守護著。
      如上,乖乖」愛「雄雄」; 「雄雄」因愛而被淹死;則乖乖」仍愛死去的雄雄。若此,則「雄雄」是她的唯一(必要條件)即光明」(深情的對象),而「乖乖」願意做這樣決定,是因為對「雄雄」情深。
      是以,乖乖願用一生的眼淚只為陪伴生命中消失的愛人,只因「深情、生死相許」;而她選擇「深情、生死相許」是因她願意自己做這樣的決定(人的自作主宰)。
      結論:兩造雙方,得以「深情、生死相許」

      刪除
    4. 過於勉強。
      而且,文字陳述,一點感情也沒有。
      怎麼看,都不像與深情有關連。

      刪除
    5. 出雲主張(生死相許→愛與被愛)與雙方自主性互為充要條件:
      1.
      (生死相許→愛與被愛)→雙方自主性
      生死相許→雙方自主性
      生死相許
      所以,雙方自主性

      歸謬證法:
      ~(雙方自主性)
      ~(生死相許→愛與被愛)
      ~(~生死相許V(愛與被愛))
      所以,生死相許‧~(愛與被愛)
      補充結論:一廂情願,人間慘事。
      ============
      2.
      雙方自主性→(生死相許→愛與被愛)
      雙方自主性
      生死相許
      所以,愛與被愛

      愛與被愛,如果不成立,可否推得雙方沒有自主性?這一點我是存疑的。會不會正是因為雙方都有自主性,所以才可以決定要不要去愛呢?人在決斷不適合的感情可否繼續(不要繼續愛與被愛),正因為雙方都尊重對方自主性。那麼,雙方自主性仍然可以成立。
      是以,可以說生死相許的愛與被愛,其必要條件為雙方自主性。但是雙方自主性的必要條件卻不一定是生死相許的愛與被愛。
      但出雲想表示的是一段不會面臨繼續與否決斷的情愛,而是互相成就的融洽情感,在這種範圍內,才可以說雙方自主性與生死相許的情愛是充要條件。所以,這對於自主性的說明,就只能在某種範限才有效。

      若說生死相許一定要鎖在情愛色慾上(條件語句:若情愛色慾→深情的生死相許),這中間完全沒有生活細節插足的空間,在理想上可以在概念裡無窮擴充。但是我偏向賦予經驗意含的檢驗,而且認為非檢驗不可。這種檢驗性質的要求原本就不在出雲的主張裡,對吧?是以,出雲希望「惟精惟一」,讓雙方自主性在彼此生命中成為光明而互相照亮。
      覓得佳偶,情深繾綣,實為人生大幸。但是有也好,沒有也罷,人生也就是在不可逆的境況中尋求突破。面臨突破的處境時,才會思量有甚麼是不可錯過的,或是因為不想錯過,而想要突破。這又是每個人不同秉性的考量。人從來沒有真正完全的自由選擇權吧!能選擇的只有自己覺察到的部分。沒覺察到的部分,又如何作為選項呢?其中牽涉給自己退一步思考的空間有多少。

      刪除
  4. ㄜ! Shensi Shensi 覺龍在呼叫
    刪除

    回覆刪除
    回覆
    1. 懂得呼救,就表示真實在活
      還好,後悔不是人最大的懲罰
      人面對的最大懲罰是──從來都沒有機會後悔

      刪除
    2. 呵呵!蔡師兄。
      出雲的文章有很多讀者,很多人都蠢蠢欲動想表達意見。Shensi已佔去太多版面,常常希望其他觀眾也可以盡情表達。

      刪除
  5. 在不少文本中,經常把「影子」當作負面的象徵物來使用,而多數人也會以為影子是「虛假」的。但是,就影子自身而言,它再真實不過了,跟汝我一樣真實。只是,影子始終沒有能動性,永遠不會有自主性。其實,人們在意的是這一點。
    試想,為什麼愛情會被視同為「虛假」?如果它根本就沒有能動性。為什麼情愛色慾會被認定為「夢幻泡影」?如果它從來就缺乏自主性。

    試想,如果人能夠隨便像豬狗一樣地上(出雲對豬、狗的冒犯處,就請先別計較、多包涵),像豬狗一樣地分道揚鑣(或高級一點——風流雲散),而從來就沒有過五內俱焚、肝腸寸斷的情傷(當然,不能因而致死〔不過,出雲認為如果沒有奇蹟,通常是會致死的〕,致死就無法談相干經驗了,我想,這也是相干經驗十分欠缺的原因之一),那麼人要如何懂情愛色慾?

    是此,果真啟動了情愛色慾,那麼,一定是由我們自己全然作主地愛對方,然後,吾人又在對方愛的回應中徹底地看到了自己的不足、被動(譬如,吃完老婆煮的晚餐之後,還賴在那裡等著她去洗碗、清廚房),以及被啟動。我們正是透過對方愛的力量,基進地把自我改造成能動與自主,而終於成為「我自己」。

    回覆刪除
  6. 好像大家都已談完了,也沒有人想再講什麼。
    總之,經過整整一個月的「情愛色慾」對話,出雲大致感受到有兩種人,一種是認為深情很重要的人,另一種則是認為深情不那麼重要,而另有其他更重要情境或重要者的人。
    我想,這兩種人就各遂其性吧,完全不需要調和或折衷。
    最後,就預祝深情的人,情有所歸;重視其他重要事物或情境的人,亦能得償宿願。
    出雲準備開啟其他議題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與正題無關。出雲似乎很喜歡區分各式各樣的「兩種人」。:D

      刪除
    2. 我知道汝想講什麼
      二分法的確不好
      方便行法,借力一下,不要太當真。

      刪除
  7. 好像又有人講了一些話,不過,出雲已經表示過,情愛色慾不是智思可以決斷之事,就交給每一個人自己去消化了。

    不過,最後出雲為大家展示一下自己的深情吧。

    要之,「自由選擇權」要依附於特定契約之上才能發揮其功效,然而,不管是何種契約,多少也都會形成為對當事人的保障和制約;反之,「不要錯過」則是立基於一己的信念之上,而且,一己之「信念」是否能夠發揮特定功能,或者,是否能夠保障自我,其實,就完全要靠信念擁有者自己的奮鬥了,而在其中,可以完全沒有「(被)制約」的問題。

    再者,從權利(right/Recht)的觀點來看,「選擇權」講的是正當、合理、合法,以及合乎道德的一種該當擁有、不容侵犯的權力和利益訴求,簡言之,就是實現特定利益的一種力量。果是,若從這種「利益制約」的進路來照應情愛色慾,會不會就顯得很煮鶴焚琴?出雲一向都在這裡感到不太能適應,這是我個人的侷限。
    是此,一個人若是要自始至終都堅持深情和生死相許,那麼,是不是需要有一些特定的信念來支撑?
    出雲推想,這個「信念」的內容可以簡要而素樸地設定如下:

    我確信X最值得我追求,
    我也確信我最想要X,
    然而,我無法確定是否能夠追求到X,或者,要到X?
    是以,我只能把X看待成我這一生絕對不能錯過的東西,
    我無時無刻不在尋找它,直到我生命終結。

    回覆刪除
  8. 那麼第二種人就是
    我確信X是值得我追求的項目之一,
    我也確信我除了X之外,還想要A、B、C….,
    然而,我確定我追求過X了。
    是以,我還可以去追求A、B、C….,
    直到生命終結為止,除了X、A、B、C,我還有其他目前還不知道的事情可能可以追求。

    這裡可能真的碰到一個問題,「錯過」的人生問題。「第一種人」好像無法容許錯過。錯過對象的被取代性很低。
    「第二種人」又好像太遊戲人間了。(嗎?)

    回覆刪除
    回覆
    1. 情愛色慾、深情的生死相許,非今日始,始終都在遊戲人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出雲,專情;Shensi,倜儻,都沒有錯過(錯過也是經驗)。
      結論 想太多什麼事都不能做 ,衝太快什麼事都做不好 不是嗎

      刪除
    2. 忍不住要說,這是什麼X腦袋,出雲都已強調是深情了,哪還有什麼「出雲,專情」?
      專情意指並非一生只愛一個人,而是,愛一個人時要一心一意
      ——這樣還是難期生死相許。

      刪除
    3. 這讓我想起了一首歌――
      ABCDEFG……
      實在沒完沒了
      每個都分點力,就成一灘了

      刪除
    4. 哈哈哈!不能只是分點力,每個都要"創造力"。

      刪除
    5. (…………〔如果想知道刪節號中講了什麼,請親自問我;不想或已知道,那就算了。〕)
      每個人還是得自己活過,才能見分曉、見真章
      這是所有的教導都很怕面對、不能避免,而又極想看到的終極課題,出雲不斷地在思考
      不過,既然如此,那麼,就交給年輕力壯者自行努力了
      樂見有好的體驗分享

      刪除
  9. 很遺憾只是幾位男士一再自言自語, 有沒想過女士們怎都默默無言?
    專情或濫情? 說實話, 這些都是男性在美化自己的權益, 多半, 女性最大功能在繁殖, 自古皆然
    所以造物主是雄性?
    過了荷爾蒙期, 何色之有?
    女性談情愛色慾? 哎, 不知會被扣上多少不堪的名子, 甚至被亂石砸死
    往往 -- 女性只是暗夜哭河
    在河邊 ---潺潺水聲流過歷史
    淹沒嘆息
    如是
    深情?

    回覆刪除
    回覆
    1. Wow! 這真是一針見血之見啊,雖然性別之見,是出雲的弱項。
      再者,容或這也揭露了一種根本錯過。錯過,讓人驚心動魄。
      當出雲把觀點鎖定在情愛色慾上,也是想要講這種歲月上的無情。
      然而,男女居室畢竟也並不致於這般狹隘,還是可以彼此眷戀、營造其他不同的情意。(這一點,在情愛色慾三部曲中完全沒有討論。)
      出雲只是很感慨地要提醒大家,在有生之年一定要深情地愛一次,這是一件非常非常容易錯過的事。

      刪除
    2. 月娟7/09/2015

      女生往往容易錯過,因為身上背負了太多包袱(想太多怕傷害到許多人)。我的一位長輩友人就告訴我 ,他年輕時放棄了他的所愛,到現在想起眼眶還是泛著淚光,因為無奈不得不,為了顧及對方的安危。而這一生也因不能愛其所愛,總是在鬱鬱寡歡中度過 ,人生是在一種沒有完滿的歲月中慢慢的流逝掉。
      我好心疼長輩友人的遭遇,但我又能說什麼呢?只願世間有情人都能愛其所愛 ,無怨無悔。

      刪除
  10. 匿名7/12/2015

    引用出雲:"在有生之年一定要深情地愛一次,這是一件非常非常容易錯過的事。"讓我立即聯想到--徐志摩:「我將於茫茫人海中,尋訪. 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人的秉性也會影響深情的熱度(型態),到現在我仍嘆服徐志摩撲火飛蛾式的情感,雖然於我而言涓滴細流地延續勝於磅礡洪川。不過,信念的追求與追求的對象彼此是否如一(若否,執念的初衷失敗,自己看走眼了,這種衝擊非同小可),也是追求者自己要考量的問題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請看看出雲的「深情公式」:

      我確信X最值得我追求
      我也確信我最想要X
      然而,我無法確定是否能夠追求到X,或者,要到X
      是以,我只能把X看待成我這一生絕對不能錯過的東西
      我無時無刻不在追求它,直到生命終結

      問題的確如汝所示,在「我的確信」和「我的不確定」之間,要用多少的歲月牽就和生命執著來化解與包容?而且,即使生不如死也在所不惜?更且,最後不論生命有何體悟和轉變(譬如,成佛、得道),只要還活著就永不放棄?
      此之謂「深情」。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