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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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6日 星期六

〈居家閱讀6:《放諸四海皆準的看法:Sidgwick與當代倫理學》〉

放諸四海皆準的看法:

Sidgwick與當代倫理學

 

      居家閱讀要介紹的第六本書是:

Katarzyna de Lazari-Radek & Peter Singer, 2014,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Universe: Sidgwick & Contemporary Ethics (《放諸四海皆準的看法:Sidgwick當代倫理學》),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以下簡稱《放書》)

《放書》的作者之一Katarzyna de Lazari-Radek (1975- )是一位波蘭籍的效益主義女哲學家任教於波蘭羅兹大學哲學系她在201220142016年與奧洲哲學家Peter Singer合作試圖Henry Sidgwick宣稱的倫理學最深奧的難題並為效益主義辯護。Peter Singer (1946-)大半生涯都宣稱自己是一位「偏好效益主義者」(preference utilitarian)但他在《放書》中自陳已經改變為快樂論效益主義者(hedonistic utilitarian);同時,Singer也是一位倡導動物放的素食主義者。

英國哲學家Sidgwick (1838-1900)主張愉悅(pleasure)是唯一擁有內在善的事物。Katarzyna de Lazari-RadekPeter Singer把這個看法拏來和當代各個倫理學者的不同看法作比較,而提出可以擁護這項主張的結論,並發展出他們所支持的歡樂論效益主義(hedonistic utilitarianism)《放書》用了很多篇幅來描述Sidgwick這個人,讓讀者能夠親近Sidgwick,從而理其思想,而不是提供解讀其思想的哲學背景知識,這一點也讓讀者在閱讀過程感到很窩心。

我會去讀《放書》,是因為我曾在課堂上把Singer的偏好效益主義拏來當教材用,是以,我很想知道為什麼Singer在那麼大的年紀時會放棄一生守護的信念轉而擁抱一種全新的看法。這需要很大的勇氣,也間接佐證了《放書》講述之內容的重要性。

讀了《放書》之后,才知道正是因為Sidgwick的經典之作《倫理學方法》(Methods of Ethics, 1874)格外難讀,而兩位作者撰寫《放書》的主要目標(aim)就是要讓讀者免於去面對五百多頁的《倫理學方法》的閱讀重擔,而能欣賞到Sidgwick的思想(只要讀一百多頁);第二個更重要目標就是為效益主義辯護——這一點剛好是Sidgwick不願意做,也沒有做到的事。

Sidgwick通常被認為是偉大的倫理學家,他在《倫理學方法》中提問了倫理學的基本問題:什麼是倫理學?它的「方法」為何?以及,哲學家探究倫理學的任務是什麼?要之Sidgwick把「倫理學的方法」界定為「決定我們應該做什麼的理性程序」(a method of ethics as a rational procedure for deciding what we ought to do),而他把這種「理性程序」匯集成三種類型:利己主義(egoism)、直覺主義(intuitionism)和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

此外,Sidgwick認為在倫理學範圍的自明公理即

1.   正義公理(axiom of justice):任何判定對他而言為對的行動,他會毫不懷疑地也判定這些行動對所有處於相似環境中相似的人而言都將是對的。

2.   慎重公理(axiom of prudence):當前較小的善(a smaller present good)不會成為比較喜歡的∕偏好的較大之未來的善(a greater future good)

3.   仁愛公理(axiom of benevolence):每一個人都會允諾尊重任何人的善就像是自己的一樣,除了他能公平無私地判斷或知道那個善較少之外。

然而困難在於Sidgwick雖然認為效益主義可以植根於自明公理之上,但是他還是被仁愛公理與其他似乎無法拒絕的不同原則相衝突的事實所困擾,此即,每一個個體「他自己的幸福(happiness)即是一個目的,因此,為任何其他人犧牲他自己是不合理的」。

Sidgwick看到,這項原則會導致利己主義(egoism),因此,實踐理性似乎同時支持有所衝突的利己主義與效益主義。若是Sidgwick的貢獻在於他用歡樂論效益主義決了這項兩難困境《放書》則用很嚴謹的論證為Sidgwick的見解作了有效的辯護。

哲學而言,Sidgwick獻身倫理學,特別是獻身於行為與常識之道德的終極直覺原理的檢驗工作,他所採取的立場或許可以稱之為倫理歡樂論(ethical hedonism),據此,任何行動之為善的判準就在是否能產生最大可能之數量的個人愉悅。

歡樂論並非局限於自利主義,反是會關照他者的愉悅,在Sidgwick看來,倫理學的核心問題之一即,自利(self-interest)與義務是否總是符應的(coincide),他論證在很大的程度上兩者是符應的,但是並不能證明兩者從來沒有衝突,除非我們訴諸於神的懲罰和報償系統,但是,Sidgwick認為這樣一來就超乎哲學倫理學的討論範圍了

結論是,可以證成存在著一種「實踐理性的雙重性」而如何釋及證成這項看法就是Sidgwick丟給世人的倫理學最深奧的難題

 (照片:亞瑪遜網路書局撰文:出雲)

 

10 則留言:

  1.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218:
    歡樂論(hedonism)相傳是由Socrates的學生Aristippus of Cyrene (435-356 BC)所創,以追求與痛苦擁有最大之差距的快樂為目的,以往多半被譯為「享樂主義」,但是,一方面,「享樂主義」一詞不免有負面觀感;另一方面,真正奠定及推展「享樂主義」的人是Epicurus (341-270 BC),他嚴格區分了「短暫的快樂」——是從滿足需求獲得的,以及,「持久的快樂」——是從沒有痛苦和匱乏狀態獲得的,只有後者才能為人們帶來真正幸福的生活。加以,Epicurus對「快樂」所作的「靜態∕動態」、「肉體∕精神」……等等區分,都不是「享樂」能輕易涵蓋者,是此,“hedonism”譯為「歡樂論」為宜。
    Milan Kundera (1929-)在第一本以法文書寫的小說《緩慢》(Slowness, 1995)中,討論了“Epicureanism”,非常深入且生動,我也就是在看了Kundera的這本小說之後才對Epicurus的印象澈底改觀,而且,在重新閱讀了他的相關著作後,對歡樂論有了截然不同的認識,後來在《放書》中再次得到紥實的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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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219:
    倫理考量有時超乎人的想像
    譬如,大家都認為「众生平等主義」是王道
    但是,考量一下,面對一位富人和窮人,我們都「平等」地給予100元,好嗎?
    或許有人說,很好啊!之後再施行一個救濟補助,讓窮人來申請救濟金不就得了?
    是了,這就意味「众生平等主義」需要有但書
    它並不完善
    Peter Singer在《放書》中即提問「我們是否要偏袒那些處境較差(who are worse off)之動物的道德地位」,換言之,众生平等主義並无濟於事
    諸君以為然否?有什麼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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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倫理歡樂論」聽起來像是牟宗三先生在《圓善論》裡探討過的德福一致問題。假如A為了某件他認為有價值的人事物而自我犧牲,能讓他獲致最大的快樂,那A就應該去做。就像蘇格拉底相信自己擔負著某種啟發人們的使命,最後喝下毒酒則是為這項使命劃下句號,同時自己的死也有助於人們重新思考知識的意涵。

    至於眾生平等主義,我覺得單憑倫理學是無法完成的,人只能在自身有限的尺度內去設想生命的意義,但這樣有可能將生命想得小了,假如無法了解生命的真義,那麼有可能是為對方套上不合尺寸的衣服。智者大師於《法華玄義》言:「不可以牛羊眼觀視眾生」。素食固然很好,但若用計算思維的方式去設想生命的價值,或許並非最根本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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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idgwick的見解與牟先生看法十分不同,以Sidgwick抱持「愉悅是唯一擁有內在善的事物」故
      再者,Sidgwick最後試圖證成的是「實踐理性的雙重性(及蘊涵其中的兩難困境)」,而牟先生則認為「實踐理性必指向圓滿的善」,這也是十分不同的終局
      三者,汝所謂的「最大快樂」恐有歧義,因為,只要是「自我犠牲」,在效益主義者看來,就不會是最大快樂,我在〈放諸四海皆準的看法〉的留言中提過——其所謂的「快樂」是「與痛苦擁有最大之差距的快樂」,是以,依「最大差距」來看,既然已經自我犧牲了,就不會獲致最大的快樂
      四者,众生平等主義是我提出的,《放書》中並沒有提及
      然而,根據我的研究,由於Peter Singer是后果論者(consequentialist),故重視的是目的論取徑,而非義務論取徑,是以,如果要處理「众生平等主義」這項議題,那麼,我們可以假設採取這種取徑可以實現善,若是,上智與下愚是人本身的天賦,而體現善則是人的抉擇,我想這當是Singer會關注的重點所在了
      《妙法蓮華經》有云:「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
      在佛教而言,這種众生何以平等?以众生皆有佛性故——這是一種解題
      那麼,強調「平等考量」並不等於「平等對待」的Singer會怎麼看待「众生平等主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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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220:
    Sidgwick《倫理學的方法》中小心地檢驗了「常識的道德性」(morality of common sense)
    因為,Sidgwick把他自己的理論植根於某些自明公理(self-evident axioms)的直覺之真理知識上
    而不是依賴常識道德性(common sense morality)所支撑的常識道德判斷

    這種進路也是我一直樂於採取的,我比較想訴諸直覺,而不是常識的道德判斷
    我總覺得讀書是一件很奇妙的事
    沒有人指引汝,也沒有任何既定的規劃,最後汝總是會讀到汝真正想讀到的東西而感動不已
    這是一直以來令我感到很奇妙的事
    我讀到Sidgwick的看法就是這種感覺
    而我在讀George Edward Moore (1873-1958)的《倫理學原理》(Principia Ethica, 1903)時
    感覺就很不好,尤其是他那種很「後設」的嘴臉,讓我受不了,講了七八頁的「善」(good),囉哩囉嗦不知道在講什麼
    相較之下,同樣是英國人,Sidgwick可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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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enry Sidgwick用「宇宙的觀點」這個隱喻來告知我們一則自明的道德真理:一個人之個人的善並不比任何其他人的善重要——他把這個倫理判斷視為效益主義的基本原理(foundation)。

    他還用了一個論證來補充說明這個原理:除了意識狀態之外,沒有任何東西具有終極價值(ultimate value),所以,唯有愉悅是內在的善的。

    Sidgwick的論證可以條陳如下:

    (1)愉悅是人所追求的一種意識狀態
    (2)凡是人所追求的意識狀態都具有終極價值(或「內在善」)
    ────
    ∴(3)愉悅是人所追求的終極價值(或「內在善」)

    道理很簡單,但這個論證要成立,「凡是人所追求的意識狀態都具有終極價值(或「內在善」)」這項前提必須為真

    《放書》所論述的重點,也就是證成這項前提為真,將此重點弄清楚,就讀懂了《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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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哈哈!
      自鳴得意一下
      不過,這可不是《聊齋志異.江城》裡的「閫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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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跨欄討論:
    哈哈哈,那應該是「微積分」裡的「微分」吧。我拏到了書,立刻看到第46頁,老實說,我還沒有一句話看得懂,這對我來講是很少見的事,或許是翻譯的關係吧,像“prominent point”被譯成「凸點」〔字面的意思是「突顯點」〕、“exceptional point”被譯成「外點」〔字面的意思是「異常點」〕,看文字就不好理解了,我必須再找到一本英譯本來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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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老師:

    中譯本確實詰屈聱牙,我覺得可能要有輔助工具。國內研究德勒茲的學者有政大張國賢、北藝大楊凱麟、師大陳瑞文等人,楊凱麟在對岸河南大學出了一本介紹德勒茲的《分裂分析德勒茲》,是我目前看到整理德勒茲思想脈絡相對清晰的專著,我看了其中一部分,才稍微對德勒茲探討的內容有一點輪廓。這本我在書店買到最後一本,如老師需要參考的話,我向書店訂購,待書店進貨後再寄去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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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哈!
      這種情況我都是用原典和兩種以上之譯文對照來解決問題
      我已經買了英文翻譯版
      所以,討論要稍稍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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