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正義》(【行草專欄】)
Gottlieb,
Robert and Joshi, Anupama, 2013/01, Food
Justice (Food , Health, and the
Environnment,) reprint edition,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MIT Press.
朱道凱.蘇采禾(譯),Robert
Gottlieb and Anupama Joshi(著),2018/02,《食物正義:小農、菜市、餐廳與餐桌的未來樣貌》,臺北市:早安財經文化公司,初版一刷。
一群自稱為「反思者」(rethinkers)的中小學生,在想要改變學習環境的思考中找到了一個很不錯的起點——「自己能夠做點什麼」。
他們處理的第一個問題竟然是——「為什麼校園午餐總是讓人食難下嚥?」其中包括:學生們幾乎沒有洗個手和好好咀嚼的時間,而食物總是難吃透頂,用餐環境好像置身監獄中的食堂。
令人驚艶的是,他們「自己做點什麼」的事情是引進在地農產品,而且,這些是他們頭一次發覺大老遠從別處採購所衍生出來的「環境問題」之後,自覺地作出的一項與環保有關的行動。
當他們選擇採用在地食物時,畢竟迫使小朋友們必須去參訪食物供應者或經銷商。他們拜訪了自己喜歡之食物的供應業者——在地的捕蝦人團體。令他們難過的是,小朋友立即發現,在地的捕蝦業者都普遍地受到蝦子養殖業的重創,而且,更可怕的是,整個養蝦業者把吃化學葯物和抗生素長大的蝦子運送到世界各地販賣。
小朋友們最後明白了,這些年來養蝦業與食物供應鏈的全球化,侵蝕了在地食物文化,並摧毀了區域食物經濟。基於這些發現,「反思者」把重心完全放在食物議題上,不只為了改善他們學校的飲食,也因為他們可以參與更遠大的理想——幫助他們置身的社區良好發展。
以上,是《食物正義:小農、菜市、餐廳與餐桌的未來樣貌》這本書序言中揭露的一件美國紐奧良地區的中小學生的作為,而且,書中也直陳這群小朋友的夢想獲得了肯定——他們的確有能力改變未來。這本書從而揭示了一種與食物密切相干的正義觀點,並且,為讀者敷陳唯有正視和履行「食物正義」,我們才能夠真正獲得好的食物和過一種良好的飲食生活。
此外,這本書讓我深深陷入沈思的課題是,假如很多事情小朋友就能夠做得很好了,那麼,我們大人該做些什麼事呢?
(攝影:【喂!喂!我們不是食物】梅子∕撰文:出雲)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78:
回覆刪除營養師建議,人一天要吃五份新鮮蔬果,才能保持營養均衡。
然而,如果我們居住在「食物沙漠」,那就根本無法採行這類建議。
何謂「食物沙漠」?
「食物沙漠」並不是指無法種植出果蔬的地方,而是指缺乏良好的食物通路,而只能透過連鎖速食餐廳或便利商店取得食物之地。
要之,住在這種地方根本無法得到不同的食物,更遑論多樣的果蔬了。
那麼,「食物沙漠」是如何形成的?
根本原因在於,經營者只重視或只有能力關懷食品行銷,而不能及於食物本身的營養成分。譬如,如果超市向供貨商收取「上架費」,如是,供貨商有可能不得不一味地推出大眾會消費的商品,而無法兼顧食物的營養價值。
然而,打本還原,問題還是出在,為什麼「大眾會消費的商品」竟然是沒有營養價值或不健康的食品——譬如,含糖加工食品或洋芋片——呢?
是此,依《食物正義》的研究,會造成「食物沙漠」的真正原因,是以營利為主要訴求的資本雄厚食品業者的強力行銷所致,簡言之,大眾在食品業者每天推出的「食物嘉年華會」中完全入迷,甚至把吃垃圾食物變成了一種娛樂。若是,食品零售業畢竟就會向購買力強的地方集中,那麼,其他地方遂有可能淪為「食物沙漠」。
很意外的,我們大多是這起食品正義事件中沒有發言權的人——正義是強者的一種利益(Theophrastus〔371 BC-287 BC〕)。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79:
回覆刪除在Plato的對話錄《共和國》(The Republic)中記載,Theophrastus認為,Socrates把「正義」(justice)看成是一種責任、美善,而這樣的主張都有可能把「正義」視同為傳統上公認的道德準則,若是,則甚至完全不能代表正義。在Theophrastus看來,正義是一種權力運作,這一點是Socrates不考慮的內涵。Theophrastus認為:首先,權力意指讓人去做他原本不願意做的事;其次,正義意指遵守統治者的規範;其三,統治者通常會通過有利於他自己的法律。總此,「正義」即意味讓統治者獲益的「強者的一種利益」。
Socrates運用「技藝」概念反駁之,他先假設「統治」是一種「技藝」,那麼,「統治」這個技藝就跟其他技藝一樣,會考慮的是技藝對象的利益而不是自身的利益,換言之,統治者會考慮的「利益」正是「『弱者』的利益」,是以,Theophrastus的看法不成立。
然而,Socrates的反駁其實不能成立,因為他真正需要去證成的是,是否正義能獨立於權力運作而存在?否則其解題可能就違犯了複合問題的謬誤,要之,其「技藝類比」無法促成所需要的證成。
果爾如是,我們探究「食物正義」時,也勢必會面對「食物正義」到底由誰來主導或伸張?弱勢者的voice會受到重視或被人遵從嗎?等等難題。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80:
回覆刪除Gary Paul Nabhan, 2009/07, Coming Home to Eat: The Pleasures and Politics of Local Food,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生態學者內本(Gary Paul Nabhan, 1952-)的《回家吃飯》讓我們理解如何尋找和食用在地食物深深地把我們與每天對食物的抉擇嵌結在一地,並讓我們深刻地感受到這種抉擇是我們所做的最重要的抉擇。
在我看來,「回家吃飯」的確是與「飲食在地化」緊關連的理念,要之,2005年,「吃在地」(locavore,由兩個拉丁字根——“locus”〔本地〕和“vorare”〔吃〕串成)一詞首次出現在《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的一篇報導後,立刻被其他媒體跟進,並迅速流行起來。「回家吃飯」也就是實現「吃在地」的一項作為。但是,一定也有人會懷疑,「吃在地」符合「食物正義」嗎?
這個問題需要再思考。
Notes dictated to someone 81:
回覆刪除食物不會無緣無故地出現在我們的餐桌上,食物其實經歷了一條明確的路徑才來到人們面前。
要吃得安心,不只是要知道食物本身是安全的,還要瞭解食物的來源,追溯食物走過的路徑。
「瘦瘦的模特兒,促銷讓你吃了肥胖的食品」正是典型的食品行銷手法,要吃得健康,除了需要抵抗垃圾食物的傾銷之外,一定要打造一條新路徑,把食物直接送到消費者手中。
飲食模式也是一項需要注意和考量的因素,譬如,是要留意整個飲食之「緩慢」(slow)理念的改變——慢遊(slow travel)、慢活旅店(slowtel)、慢城(slow cities)和慢食(slow food),特別要思考哪些人有權享受慢食,而不要被菁英化的「生態美食」(ecogastronomy)高級飲食消遣活動所誤導。